新华网:辽宁:福利来袭!“异地”变得简单多了

2020-06-15 00:00:00 来源:建平新闻网 作者:建平新闻网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近日,公安部修订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57号),进一步规范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其中,关于交通违法行为人可以跨省异地处理非现场交通违法行为的相关内容倍受好评。




从6月10日起,辽宁可以处理异地非现场交通违法行为(违停、超速等),驾驶人也可以选择在全国任意地处理非现场交通违法,方便及时处理,减少往返奔波。

  

“异地处理”是指机动车驾驶人对交通违法行为事实无异议的,可以选择在违法行为发生地处理,也可以选择在发生地以外的全国任意公安交管部门接受处理,行政处罚按照发生地标准执行。

  

以往发生非现场交通违法后,驾驶人只能在交通违法发生地或车辆登记地处理,往返奔波有很多不便。改革措施实施后,驾驶人可以选择在全国任意地处理非现场交通违法,方便及时处理,减少往返奔波。

按照公安部新修订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57号),异地处理交通违法,行政处罚决定由发生地公安交管部门作出,处理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协助违法行为发生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查违法事实、代为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代为履行处罚告知程序。因此,违法发生地和处理地属同一地的开具的决定书是本地的,不属同一地的由处理地代违法行为发生地开具决定书。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规定具体的行政处罚执行标准,因此,在不同省份发生的同一交通违法,可能出现罚款金额不同的情况。



即日起辽宁可以处理非现场交通违法行为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提醒广大驾驶人,外出时请做好个人安全防护,注意交通安全,文明守法通行。有交通违法行为的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驾驶人要依法及时到公安交管部门处理。


新华睿思数据显示,辽宁非现场交通违法可异地处理的政策推出后,大部分网友表示“好政策,方便省事!”

  

有网友表示:“大大减少了出差在外的麻烦,服务便民,十分支持!”

  

太棒了,越来越便捷了。异地缴款真的方便,希望以后多一些这种便民利民的好政策。”也有网友说。

  

在此提醒广大驾驶人,日常出发前要仔细检查车况,也要多留意一些易被忽视的交通违章行为。祝您出行一路顺风,安全相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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