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蛟河市农业农村局、蛟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蛟河市2019年省级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畜牧部分)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蛟农联发〔2019〕229号)文件精神,我市鼓励规模养殖场按设计标准建设粪污处理设施,鼓励规模养殖场购置粪污处理设备,依据先建(购)后补的原则,通过“以奖代补”的方式给予补助。经农业农村局与乡镇政府联合验收,7个规模养殖场(户)购买粪污处理设备,4个规模养殖场建设粪污处理设施符合奖补要求,现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市农业农村局进行反映。 农业农村局畜牧发展科 联系电话:0432-67250630 附:享受奖补规模养殖场名单 蛟河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4月2日 享受奖补规模养殖场名单 购买粪污处理设备
建设标准粪污处理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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