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市局的要求,“放心消费在蛟河”创建工作办公室在市政府的领导和成员单位的共同努力下,我市参创商户积极参与,进一步增强守法和自律意识,使我市消费环境得到较大提升。...
按照工作要求,现将《蛟河市财政局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服务项目合同》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天(2019年 10 月26日至2019年11月6日)。...
根据吉林省财政厅、吉林省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省级发展棚膜经济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吉财农﹝2017﹞671号)和《吉林省财政厅吉林省农业委员会关于调整完善棚膜经济发展有关政策的通知》(吉财农〔2018〕120号)等文件精神,按照《蛟河市2019-2020年设施园艺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市农业农村局组织各乡镇街根据建设主体的申请,对2018年11月1日至2019年10月31日新建且具备生产条件的标准化日光温室、标准化塑料大棚和标准简易棚面积进行了核查验收,并在乡镇街政府和村委会所在地进行了公示。...
《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省级重点产业、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文件下载 ...
按照吉林市《关于印发2019年全面实施“放心消费在江城”创建活动推进方案的通知》要求,蛟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对2018年度命名的“放心消费示范单位”进行复核,复核结果有2家店已停止经营,不再符合示范店管理要求,根据《吉林市放心消费示范店(企业)创建管理办法》第十九条之规定,经蛟河市放心消费创建领导小组同意,现拟撤销以下两家放心消费示范店(县级)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