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政府第107次常务会议和省政府1月11日党组(扩大)会议通过的《辽宁省化解煤炭行业过剩产能调整方案》及《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朝阳市2017年化解煤炭行业过剩产能工作方案的通知》(朝政办发〔2017〕27号)文件要求,对产能9万吨以下煤矿一律予以关闭退出。我县下列煤矿企业须于2017年4月30日前关闭退出: 1.喀左县南哨煤矿(法定代表人魏寿高,生产能力5万吨/年) 2.喀左县宝山煤矿(法定代表人刘树宝,生产能力4万吨/年) 特此公告
喀左县人民政府 2017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