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发改委等五部委《关于坚决遏制钢铁煤炭违规新增产能打击“地条钢”规范建设生产经营秩序的通知》(发改运行[2016]2547号)、省发改委等四部门《关于坚决遏制钢铁煤炭违规新增产能打击“地条钢”规范建设生产经营秩序的通知》(辽发改工业[2016]1655号)及《朝阳市2017年化解钢铁行业过剩产能工作方案》(朝政办发[2017]25号)等文件要求,对 “地条钢”生产企业进行关停并彻底拆除。喀左辽河钢铁铸造有限公司经国家检查组现场查验,被认定为 “地条钢”生产企业。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要求,喀左辽河钢铁铸造有限公司须于2017年5月10日前将中频炉、连铸连轧生产线以及附属设备彻底拆除完毕,并禁止设备异地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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