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公共利益的需要,我市对磐石河以东、永宁路以南、东环路以西、永盛路以北棚户区改造项目范围内的房屋实施征收。 征收范围内涉及征收户3户,征收面积216.56平方米。 报名方式:报名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日内,需报名的评估机构,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交于磐石市房屋征收经办中心,邮递件以邮戳时间为准。联系电话:0432-65256070。 望各评估机构在本报名公告发布后,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
磐石市房屋征收经办中心 2020年1月6日 |
因公共利益的需要,我市对磐石河以东、永宁路以南、东环路以西、永盛路以北棚户区改造项目范围内的房屋实施征收。 征收范围内涉及征收户3户,征收面积216.56平方米。 报名方式:报名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日内,需报名的评估机构,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交于磐石市房屋征收经办中心,邮递件以邮戳时间为准。联系电话:0432-65256070。 望各评估机构在本报名公告发布后,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
磐石市房屋征收经办中心 2020年1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