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邀请评估机构参与磐石河以东、永宁路以南、东环路以西、永盛路以北棚户区改造项目征收评估的报名公告

2020-01-06 12:55:00 来源:磐石市人民政府 作者:磐石市人民政府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因公共利益的需要,我市对磐石河以东、永宁路以南、东环路以西、永盛路以北棚户区改造项目范围内的房屋实施征收。

征收范围内涉及征收户3户,征收面积216.56平方米。

报名方式:报名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日内,需报名的评估机构,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交于磐石市房屋征收经办中心,邮递件以邮戳时间为准。联系电话:0432-65256070。

望各评估机构在本报名公告发布后,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



   磐石市房屋征收经办中心

2020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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