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谷区交通局听证标准公示

2019-12-27 00:00:00 来源: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政府 作者:区交通局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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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平谷区交通局行政处罚听证标准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北京市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办法》、《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关于举行听证的较大数额罚款和需提交集体讨论决定案件标准的规定》,我单位确定了本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听证标准,现予以公示。

  本行政机关作出下列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

  一、责令停产停业;

  二、吊销许可证;

  三、较大数额罚款:拟对个人处以超过12000元的罚款,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超过50000元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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