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卫医发〔2008〕3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医疗机构的实际情况,拟设置双塔区李维荣诊所。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拟设置诊所名称:双塔区李维荣诊所 拟设置申请人:李维荣 机构类别:诊所 选址:朝阳市双塔区北大街丽水花园网点7-1号101 服务对象:社会群众 经营性质:营利性医疗机构 公示时间从2019年12月16日至2019年12月20日止。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在该地址拟设置的双塔区李维荣诊所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朝阳市双塔区行政审批局联系。联系电话:0421—7026022。
朝阳市双塔区行政审批局 2019年12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