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网站首页>双塔要闻区动物卫生监督所处罚2户非法经营业主

2019-12-13 00:00:00 来源:双塔新闻网 作者:双塔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11月26日,区动物卫生监督所对未贴检疫合格标识的外地鸡货经营业主马某某罚款5000元;杨某罚款2750元,没收违法所得660元。

  近日,区动物卫生监督所接到市民的投诉,有未贴“辽宁省动物产品检疫合格”标识的外地鸡货流入市区内,卫生监督所接到投诉人投诉后,工作人员迅速出动,对冷库内的鸡货进行上锁封存,对案件进行调查。经多方调查取证和连日现场布控,并且联系租赁冷库的私人货主,开门验货。

  经过几天的查验核实,处罚结果如下:马某某由山东向本省输入动物产品未经申报、未经指定通道进入行为,违反《辽宁省动物防疫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罚款5000元。杨某由沈阳向我区输入的鸡产品,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二十五条第三款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罚款2750元,没收违法所得660元。

  站南司法所开展社区矫正人员走访活动

  (陈宇康军)为切实做好2019年“元旦”期间的社区矫正人员监管防控工作,进一步掌握社区矫正人员的思想动态及生活情况,防止发生脱管、漏管、重新违法犯罪事件,站南街道司法所对辖区内社区矫正人员开展了入户走访活动。

  12月11日上午,站南街道司法所社区矫正助理员康军及社区工作人员走进社区矫正人员张某的家中,与其进行面对面的交谈。交谈期间,司法所工作人员仔细询问了矫正人员的思想状况,家庭生活,工作情况等。针对张某反映目前工作、生活存在的实际困难,进行心理疏导和抚慰,鼓励他以积极的心态面对并解决目前的各种困难。同时要求张某服从管理,积极接受矫正,有任何困难或问题及时反馈。认真遵守法律法规,未经批准不私自外出,如有特殊情况,及时汇报。

  通过开展节前走访活动,站南街道司法所更加全面地了解社区矫正人员的工作生活情况以及思想动态,也为以后的社区矫正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切实做好“元旦”期间的监管工作,维护辖区的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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