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效)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顺义区打好净土保卫战2019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2019-03-29 00:00:00 来源: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 作者:顺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顺政办发〔2019〕2号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顺义区打好净土保卫战2019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地区和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机构:

  为扎实做好2019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改善土壤环境质量,保障土壤环境安全,经区政府同意,现将《顺义区打好净土保卫战2019年行动计划》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各单位要着重推进土壤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强化土壤源头治理,有效管控农用地和城市建设用地土壤环境风险,确保完成辖区内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0%以上的目标任务。

  一、全面落实责任。要以生态文明建设为统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深刻认识新阶段污染防治工作的新形势、新特征,再接再厉、迎难而上、开拓创新,坚决打好净土保卫战;要按照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严格履行土壤污染防治责任,深化、细化时间表、路线图,狠抓各项措施落实,确保圆满完成目标任务。

  二、提升治理能力。要着力提高土壤环境综合治理能力,切实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有效管控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风险,保障土壤环境安全。

  三、强化宣传引导。要加强正面宣传解读,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充分调动全社会支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积极性;要及时曝光环境违法行为,形成有效震慑;要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四、严格考核问责。将年度重点工作纳入区政府绩效管理,对各成员单位进行考核评价,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对重点任务完成情况和存在突出问题的部门开展专项督查。及时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相关问题线索,对不担当、不作为、失职失责等问题严肃问责。

  附件:顺义区打好净土保卫战2019年行动计划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3月19日

  (政策解读请点击查看)

  附件

  顺义区打好净土保卫战2019年行动计划

一、土壤污染防治目标

1

目标任务

按照国家《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要求,确保辖区内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0%以上。

年底前

区环保局、区农委、市规划国土委

顺义分局

区发展改革委、区城市管理委、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区经济信息化委、区园林绿化局、区安全生产监督局、

区种植中心

二、强化土壤污染源头管控

2

防范建设用地新增污染

根据国家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有关土壤环境方面要求,完善环境影响评价审查制度,将土壤状况纳入建设项目环评内容。

6月底前

区环保局

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信息化委、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市规划国土委顺义分局

3

推进农业污染防治

一季度制定本区化肥农药减量年度工作方案,合理引导高品质有机肥施用,推行测土配方施肥、生物物理防治病虫害等技术。全区农作物病虫统防统治覆盖率达到40%以上,化肥利用率提高到40%以上,农药利用率提高到44%以上,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覆盖率提高到95%以上。开展农药包装、农膜废弃物回收综合处理。

年底前

区农委

区环保局、区园林绿化局、区种植中心

4

加强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污染防治

6月底前,制定(或修订)区级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并向社会公开。督促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开展自行监测,严控有毒有害物质排放。依法建立本区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拆除活动备案制度。督促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在生产经营用地的用途变更或土地使用权收回前,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并将报告报送区规土部门、环保部门备案。

年底前

区环保局、市规划国土委顺义分局

区经济信息化委、

区安全生产监督局

5

强化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所管理

按照北京市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所环境整治方案要求,完善堆存场所“三防”(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设施建设,切实防范污染土壤。全面禁止洋垃圾入境。

年底前

区环保局、市公安局顺义分局,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功能区管委会

区经济信息化委、

市规划国土委顺义分局

6

深化重金属污染防控

按照市级部门统一部署对本区重金属重点排污单位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强化重金属污染全过程控制,进一步降低重金属排放量。严格限制新、改、扩建涉重金属重点行业建设项目。按照国家统一部署,逐步将重金属纳入排污许可管理。

年底前

区环保局

区经济信息化委、

区发展改革委

三、严格管控建设用地环境风险

7

筛查关停企业原址用地

按要求开展疑似污染地块筛查,建立关停企业原址用地情况台账并动态更新,对纳入台账的地块严格管控。

年底前

区经济信息化委、区环保局、市规划国土委顺义分局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经济功能区管委会

8

动态更新疑似污染地块名单

根据土地用途变更(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关停企业原址用地情况台账,及时更新疑似污染地块名单;督促土地使用权人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建立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评审机制。

年底前

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区环保局、

市规划国土委

顺义分局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经济功能区管委会

9

实行建设用地土壤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制度

建立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风险管控(修复)效果评估报告评审机制;根据评审结果,及时将地块纳入或移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

年底前

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区环保局、

市规划国土委

顺义分局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经济功能区管委会

10

建立土壤修复方案备案制度

督促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中的土壤污染责任人编制修复方案,建立修复方案备案管理机制,有序实施建设用地土壤修复。在修复工程实施期间,加强二次污染防控的监督检查,对污染土壤的转运依法严格管理。

年底前

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区环保局、

市规划国土委

顺义分局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经济功能区管委会

11

严格污染地块再开发利用准入管理

在编制分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等相关规划时,应充分考虑污染地块的环境风险,合理确定土地用途,并书面征求环保部门意见。

长期实施

市规划国土委

顺义分局

区环保局

12

完善土地使用环节监管机制

完善土地使用权收回、土地用途变更审查等环节的部门信息共享和监管机制,防范土壤污染风险。收回疑似污染地块时,督促土地使用权人委托第三方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已收回土地使用权的,由土地收储部门组织实施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

年底前

市规划国土委顺义分局,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功能区管委会

区住房城乡建设委、

区环保局

13

加强部门联动监管

污染地块未经治理或者治理未达到风险管控、修复目标的,禁止开工建设任何与风险管控、修复无关的项目;相关部门不予批准选址涉及该污染地块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长期实施

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区环保局、

市规划国土委

顺义分局

区城管执法局,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经济功能区管委会

14

纳入网格化城市管理平台

将建设用地再开发利用土壤风险防范纳入网格化城市管理平台,各镇、街道、经济功能区发现辖区内疑似污染地块和污染地块实施开发建设活动时,应及时通报区相关部门。建立区级土壤污染防治通报响应机制,对通报情况及时调查处理,立行立改、开展整治,并对整治效果开展再督查、回头看。

年底前

区城市管理委、

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区环保局、市规划国土委顺义分局,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功能区管委会

——

15

加强暂不开发利用污染地块环境风险管控

组织制定本区暂不开发利用的污染地块风险管控年度计划,督促相关责任主体按照“一地一策”原则编制方案并组织实施。

年底前

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区环保局、

市规划国土委

顺义分局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经济功能区管委会

四、实施农用地分类管理

16

划分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

根据北京市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果,建立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分类清单,将农用地划分为优先保护类、安全利用类和严格管控类。

年底前

区农委

区环保局、区园林绿化局、市规划国土委顺义分局、

区种植中心

17

优先保护基本农田

依法将符合条件的优先保护类耕地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实行严格保护。加强对永久基本农田集中区域管理,禁止新建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建设项目,已经建成的责令限期关闭拆除。

长期实施

区农委、市规划国土委顺义分局

区环保局,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功能区管委会

18

推进农用地安全利用

对安全利用类耕地,配合市级部门制定全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年度计划。按照市级部门要求,编制耕地安全利用方案,采取农艺调控、替代种植等措施,阻断或减少污染物进入农作物食用部分。开展土壤和农产品质量协同检测。

年底前

区农委

区园林绿化局、

区种植中心、区环保局

19

严格管控受污染农用地环境风险

对严格管控类耕地,要依法划定特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严禁种植食用农产品,制定种植结构调整或退耕还林还草计划并组织实施;对威胁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安全的,要制定环境风险管控方案,落实有关措施。

年底前

区农委、区环保局、区园林绿化局、

区种植中心

区水务局,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功能区管委会

五、强化详查监测等基础工作

20

推进土壤污染状况详查

3月底前,按照市级部门统一部署,配合完成农用地土壤详查技术报告编制;年底前完成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背景点土壤详查的样品采集和检测分析。

年底前

区农委、区环保局、区园林绿化局、市规划国土委顺义分局、区种植中心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经济功能区管委会

21

健全土壤环境监测网络

按照市级部门统一部署,配合实施北京市土壤环境质量监测方案,完成50%的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土壤环境监测。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别开展建设用地、农用地土壤环境监测及地质环境监测。

年底前

区农委、区环保局、区园林绿化局、市规划国土委顺义分局、区种植中心

区水务局,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功能区管委会

22

试运行本市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平台

6月底前,按照市级部门统一部署,配合相关部门向北京市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平台报送第一批土壤环境监测、土地利用类型及分布、污染地块开发建设、农用地分类管理、土壤地质环境等相关数据,开展平台应用试运行。

年底前

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区农委、区环保局、区园林绿化局、市规划国土委顺义分局、

区种植中心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经济功能区管委会

六、保障措施

23

严格

监管执法

通过日常监管、专项检查、联合执法,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开展联合惩戒。严厉打击非法排放有毒有害物质、违法违规贮存或非法处置危险废物、不正常使用污染治理设施、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等环境违法行为,并加大曝光力度。

长期实施

区环保局

市公安局顺义分局,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经济功能区管委会

24

加强

组织领导

区镇两级政府对辖区内土壤污染防治和安全利用工作负责,切实加强领导,组织、协调、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土壤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职责,并将土壤污染防治情况纳入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年度报告,向人大或人大常委会报告。

建立区级调度机制,按照市级部门统一部署,配合相关部门按照市级考核办法核算受污染耕地和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区土壤办按季度通报重点任务完成进度;对未达到进度要求的成员单位,进行预警、约谈。

长期实施

区环保局,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功能区管委会

区农委、区园林绿化局、

市规划国土委顺义分局、

区种植中心

25

加强

宣传教育

组织开展《土壤污染防治法》宣传和政策解读,普及相关知识,增强公众对土壤环境的保护意识。组织开展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污染地块负责人培训,强化污染源头管控和土壤环境保护意识,鼓励公众及时发现和反映涉及土壤的违法行为。

年底前

区环保局

区农委、区园林绿化局、市规划国土委顺义分局、区种植中心,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功能区管委会

26

加大

财政投入

区级财政统筹用好现有各项相关资金,加大对土壤污染防治的投入。

长期实施

区发展改革委、

区财政局

区农委、区园林绿化局、市规划国土委顺义分局、区种植中心,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功能区管委会

27

严格

考核问责

将2019年净土保卫战年度重点工作纳入区政府绩效管理。按照市、区统一部署,对各成员单位进行考核评价,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对重点任务完成情况和存在突出问题的部门开展专项督查。及时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相关问题线索,对不担当、不作为、失职失责等问题严肃问责。

年底前

区农委、区环保局、区园林绿化局、市规划国土委顺义分局、区种植中心

区纪委区监委

序号

重点任务

工作措施

完成时限

牵头单位

协办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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