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批准北京市通州区清大东方消防职业技能培训学校为承担2020年北京市补贴培训任务定点机构的公示
根据《关于印发<北京市职业培训补贴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京人社能发〔2010〕233号) 、《创业培训定点机构认定办法(试行)》(通人社能发〔2016〕26号)等文件规定,经区人力社保局研究同意,拟认定北京市通州区清大东方消防职业技能培训学校为市级定点培训机构。 现将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 公示时间:2020年10月16日~2020年10月22日。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通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科反映。联系电话:6056.2238 附件:拟承担2020年北京市补贴培训任务的定点机构公示名单
北京市通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0月16日 附件:拟承担2020年北京市补贴培训任务的七家定点培训机构、两家市级创业培训定点机构公示名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