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高端领军人才正高级工程师直通车评审工作的通知

2020-11-09 08:00:00 来源: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通州区各国有企事业单位、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

根据《关于启动开展2020年度北京市高端领军人才“直通车”、工程系列和农业系列正高级、经济系列副高级等职称评价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北京市2020年继续开展高端领军人才正高级工程师直通车工作(原中关村高端领军人才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评价工作)。为确保我区高端领军人才正高级工程师直通车申报工作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员范围

与注册地在我区的国有企业事业单位、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建立人事劳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才。

中央在京单位工作人员申报,需要申报人所在单位上级人事、职改部门出具委托函(抬头填写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并说明委托原因。

二、申报条件

申报人员不受学历、资历、职称限制,不需参加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可直接申报正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

(一)曾取得国家级人才表彰奖励

(二)曾获得国家级科技奖项;

(三)曾担任国家级重大科技项目负责人

(四)在自主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取得突出成绩

三、评价程序

(一)个人申请。符合参评条件人员可自主提出申请参加高端领军人才专业技术资格评价。

(二)单位申报。申报人员须由其所在单位向所属区域推荐委员会申报参评,并按要求组织申报材料。

(三)区域推荐。推荐委员会按照规定的推荐标准和推荐程序,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对申报人员的技术水平、工作能力和工作业绩进行审核、评议,采取票决制确定推荐人选,向市评审委员会提交推荐报告。推荐结果需由全体推荐委员会委员三分之二以上出席并参加投票方为有效,推荐人选需获得全体委员三分之二以上同意票数。

(四)业绩陈述。市评审委员会组织推荐人选业绩陈述,推荐人选就专业技术工作向专业评议组陈述本人的专业业绩,并回答专业评议组专家提出的问题。

(五)专家评价。专业评议组根据量化标准采取面试的方式对推荐人选进行评价。重点从专业角度考核申报人的创新能力、成果转化能力、工作业绩和发展潜力,其评价意见作为评审委员会评审表决的重要参考依据。

(六)评委会表决。市评审委员会对推荐人选的学识水平、工作业绩和专业技术能力进行综合评价,采取署名投票方式表决,确定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结果需由全体评审委员会委员三分之二以上投票方为有效,通过人选需获得全体委员三分之二以上同意票数方可取得专业技术资格。

(七)结果验收。评审委员会的评价工作结束后,由市人力社保局按全市职称评审的统一要求进行验收。

(八)社会公示。评价通过人员名单在市人力社保局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5天。

(九)证书发放。公示期满后,市人力社保局为通过专业技术资格评价人员,颁发北京市正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四、申报流程

(一)11月9日至11月16日,申报人登录市人力社保局网站人事考试服务频道(http://rsj.beijing.gov.cn/ywsite/bjpta/ “职称评审”栏目,选择“2020年度北京市中关村高端领军人才正高级工程师‘直通车’网上申报”,实名注册进入职称评价申报系统,按照系统提示填报信息,并上传学历、学位、职称、业绩成果等相关附件材料照片(JPG格式)。申报时请选择“中关村高端领军人才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评审委员会”。

申报人在成功提交申报信息后,等待工作人员后台审核;初审通过后,申报人将收到短信通知,按要求尽快选择复审时间,下载打印申报表,申报表“诚信承诺”位置签字后,提交工作单位

申报人工作单位应对申报人的申报表、履职情况及相关业绩材料进行严格审核,并在单位内部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模板详见附件)。经公示无异议后,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在申报表上如实填写推荐意见,在申报表和公示材料加盖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印章(或工作单位公章)

(二)11月23日至25日,申报人所在单位向通州区推荐委员会办公室(区人力社保局205室)提交申报材料。

(三)11月下旬至12月初,推荐委员会按照规定的推荐标准和推荐程序,确定推荐人选并在本区人力社保局网站公布推荐结果。

(四)12月上旬,推荐委员会向市评审委员会提交推荐报告和推荐人选的申报材料。

(五)12月中旬,市评审委员会组织推荐人选进行专业答辩。

五、申报材料及要求

(一)申报人员应按时申报,准确、全面的填写申报信息。

(二)向通州区推荐委员会办公室提交材料包括:

1.申报表原件一式三份,其中“个人申请”一栏需本人亲笔签名,“工作单位申报意见”一栏需由经办人亲笔签名,加盖企业、事业单位和主管单位公章、人事章,申报表双面打印,不得另加附页;

2.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护照等) 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海外学位须经教育部学位认证) 原件及复印件;

4.人才表彰奖励(授予单位或团队的集体奖项不予承认);所获科技奖项(授予单位或团队的集体奖项不予承认);承担重大项目情况(含项目申报书首页、各方签章所在页、本人为项目负责人的证明页、结题验收报告等,项目书或文件附录“项目职务”中无申报人员姓名的不予承认,未结题的项目不予承认);专利证书、制定标准、发表论文(需包括目录页、版权页和本人论文所在页)、出版专著(需包括封面、版权页)等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企业营业执照(正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企业、事业单位公章);

6.本人近期二寸免冠证件照2张。

7.诚信声明(打印申报表时可看到,在打印清单下面);

8.自主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证明(依据在自主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取得突出成绩”条件申报者提供)。

9.加盖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印章(或工作单位公章)的公示材料。

上述原件现场审核后返还,复印件按照A4纸标准,左侧双钉装订齐整,加盖骑缝章,关键页(包括本人姓名等关键信息所在页)还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附件附件 公示材料参考模板

联系电话:80817702

北京市通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1月9日 


相关推荐


解读中国 关注民生 引领休闲
扫码关注中国小康网公众号
ID:chxk365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