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办法(试行)》(京人社医保发〔2017〕17号)和北京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关于开展新增基本医疗保险协议管理定点医疗机构工作的通知》(京医保中心〔2019〕123号)要求,通州区医疗保障局于2020年1月9日起,组织开展了对辖区内新增定点医疗机构的考察评估工作。 按照北京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的总体工作部署,经对辖区相关定点医疗机构申报材料查验、社会保险诚信信息核查、区级相关行政部门函询、现场检查和区级专家咨询委员会评估等工作,拟将符合新增条件的医疗机构名单(见附件)进行公示,以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公示期自2020年11月25日至2020年12月1日止(五个工作日)。 在公示期内,凡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者,可通过实名来电或来访的形式向通州区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定点医药机构管理科如实反映。 联系电话:010-80817035 地址:北京市通州区运河西大街玉桥西里4号楼4005室 北京市通州区医疗保障局 2020年11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