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机关事业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社会保险经办工作的通知》(人社厅明电【2020】7号)精神,结合延庆区实际情况,为确保参保单位在疫情防控期间能够按时办理社保业务,现将《机关事业单位用户网申业务指南》(附件1)发给大家,包括职工新参保、单位申报个人补缴等35项业务可网上办理。其余业务可通过传真、邮件等方式进行“不见面”办理,详见《延庆社保中心登记征缴类业务“不见面”办理经办细则》(附件2)。 附件2:延庆社保中心登记征缴类业务“不见面”办理经办细则.docx 附件3:社会保险经办业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承诺书(疫情防控期).docx 延庆登记征缴科传真电话:69143545 疫情防控期间邮箱:yqfk_yqdjzj2020@126.com 延庆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2020年2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