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紧急筹措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物资,北京市延庆区人民政府仅于2020年1月29日出具《关于采购防疫物资的介绍信》、1月30日出具《关于采购防疫物资的证明》《关于采购防疫物资的介绍信》、1月31日出具《关于紧急疫情物资采购的证明》、2月4日出具《关于采购防疫物资的介绍信》,以上文件于制发当日使用完毕后均已失效。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转载、借用和重复使用,否则将严肃追究其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北京市延庆区人民政府
2020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