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朝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的通知》(朝政办【2017】2号)要求,根据朝阳市市场价格调控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启动我市社会救助和社会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的通知》(朝价联席发【2019】3号)要求,今年四月份,我市CPI中食品价格单月同比涨幅达到9%,达到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启动条件,全市统一发放价格临时补贴。现就具体发放事宜通知如下: 一、 标准 以2019年4月城乡低保花名为准,全县2019年4月价格临时补贴标准20元/人。 二、补贴金额 2019年4月我县共有农村低保户16259人,发放价格临时补贴款325180元;城市低保户505人,发放价格临时补贴款10100元。 三、组织实施 各乡镇(街道)要按照《通知》要求,切实做好“价格临时补贴”发放工作,及时将补贴发放困难群众手中。 朝阳县民政局 2019年6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