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关于享受税收政策企业及个人认定有关问题的通知

2019-12-06 08:00:00 来源:朝阳县人民政府 作者:朝阳县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朝阳县域内各相关企业:

依据朝人社函[2019] 87号文件精神,为大力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工作,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进一步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精神,现将《财政部税务总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院扶贫办关于进一步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 22号)和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享受税收政策企业及个人认定有关问题的通知》(辽人社函[2019] 205号)转发给你们,请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于20191220日之前到朝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就失业登记窗口申报。

联系人:车宇、荣建伟

联系电话:89961098996114

附件:财税[2019] 22号文件

辽人社函[2019] 205号文件

 

朝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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