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新引进或新培养人才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0-03-12 08:00:00 来源:朝阳县人民政府 作者:朝阳县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各乡镇场(街道),县委各部委,县直各单位,各园(景)区,各企业:

根据《关于开展有关补贴、资助和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辽人社明电【20202号)和《关于推迟人才政策兑现受理、项目申报推荐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人社明电【202019号)、《朝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新引进或新培养人才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我县开展新引进或新培养人才奖励申报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申报人员需要符合《关于印发〈关于推荐人才集聚的若干政策〉第二批操作细则的通知》(辽人社【201983号)文件规定条件:2018615(含)至20191231日,全省范围内各企事业单位从省外新引进的符合奖励条件的各层次人才、新培养的符合奖励条件的各层次人才、新招聘(录用)的符合奖励条件的取得相应层次学历学位或具有相应经历的首次就业的各层次人才。重点是朝阳地区引进的与用人单位签定5年(含)以上正式聘用合同的国家普通院校全国统一报考全日制本科生、硕士,分别一次性给予每人3万元、5万元奖励。

奖励金额按照人才等级定为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5万元、3万元,详见附件中的各类人才奖励标准。

上述申报对象中,已获得资助经费的不再重复申报。

二、申报材料

(一)《人才奖励申报表》《人才奖励申报情况汇总表》纸质版及电子版;

(二)聘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三)学历学位、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四)本人身份证或护照原件及复印件。

注:以上材料按上述顺序,统一使A4纸双面打(复)印,在左侧装订并自行编制目录,纸质版一式三份报送;电子版以申报单位命名,将文件压缩为1份文件发送至电子邮箱。

三、申报时限

2020318日前完成申报工作,逾期不予受理。

四、申报地点:朝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808

五、有关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申报工作,做好相关申报表格的填报和相关证明材料的准备工作,并按时报送申报材料。

(二)各单位要按照工作要求和政策规定,严格把握标准和资格条件,做好资格审查和认定工作,确保申报材料真时有效。

相关申报表格可登录朝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http://rsj.zgcy.gov.cn/)通知公告栏下载。

联 系 人:刘艳亭 宋博

联系方式:8996221 8996220

电子邮箱:cyxrcjlzx@163.com

 

附件:附件1.新引进或新培养人才奖励操作细则.pdf     

     

      附件2.人才奖励申报表.doc

     

朝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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