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力做好2020年春运安保工作,为人民群众渡过一个欢乐祥和、团圆喜庆的新春佳节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9条之规定,特通告如下: 一、管制时间 2020年1月25日(大年初一)、1月26日(大年初二)上午10:00—下午3:00。 二、管制路段 东湖公园周边道路(福荣城路口—天誉城路口—东湖湾—水岸香榭)。 三、管制措施 上述路段禁止一切车辆通行。 四、交通管制期间,需行经东湖公园周边道路的车辆、行人,请服从现场交通管理人员指挥,严格遵守本《通告》规定。 五、凡违反本《通告》者,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实施处罚。 请广大群众根据《通告》要求,提前安排好出行时间、线路,避免影响到工作和生活。因实施道路交通管制带来的不便,请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给予理解和支持。 特此通告
大竹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二〇二〇年一月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