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防止疫情传播,充分调动全社会力量参与防控工作,保障全县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大竹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决定,即日起至疫情结束,实行疫情信息有奖举报,现通告如下。 一、举报对象。从湖北(武汉)及其它疫区回竹,未进行登记和未主动居家隔离人员;与湖北(武汉)及其它疫区回竹人员有密切接触,未进行登记和未主动居家隔离的人员。从湖北(武汉)及其它疫区回竹,未主动向所在单位报告的公职人员;与湖北(武汉)及其它疫区回竹人员有密切接触,未主动向所在单位报告的公职人员。与确诊病例及疑似病例对象有密切接触的漏登或未主动报告的人员(含公职人员)。 二、举报者可向县卫生健康局、县疾控中心以及被举报对象现居住地所在乡镇(街道)进行举报,提供被举报对象姓名、现居住地址等相关情况。所提供的信息经核实后,确属为我县未排查登记人员的,由被举报对象现居住地所在镇(街道)对首次举报者给予每次5个口罩的奖励。 三、对湖北(武汉)及其它疫区来竹人员或与其有密切接触故意隐瞒不报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从严追究法律责任;对瞒报漏报湖北(武汉)及其它疫区过往史、接触史的公职人员还将从严追责问责;对主动举报及提供人员线索的,我们将严格做好举报人隐私保护工作。 四、乡镇(街道)、部门举报电话 县卫生健康局6222673县疾控中心6238622 大竹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 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2020年2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