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竹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关于调整城市社区居民小区出入管理规定的通告(第17号)

2020-03-20 08:00:00 来源:中国大竹 作者:信息公开办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为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夺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最后胜利。按照《四川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分区分级差异化防控工作指南(第二版)》(川办发〔2020〕20号)要求,结合我县属于低风险地区的实际,决定调整城市社区居民小区出入管理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取消《大竹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3号通告》中第四条关于“每户家庭每3天指派一名家庭成员外出采购生活物资1次”的管理规定,不再限制人员正常外出。

    二、有物业管理的小区继续实行人员进出门禁卡或出入证管理,非本小区人员需进行体温检测并登记后方可进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按规定上报。

    三、撤销全县城市社区义务劝导点,不再抽调党员干部职工到城市社区开展义务劝导工作。

    四、倡导全民落实“戴口罩、少出门、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等个人防护措施。

    五、各街道办事处要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全面压实社区责任,实施网格化管理,加大对重点疫区及境外来(返)竹人员的排查力度,并严格执行报告制度,坚决外防输入、内防扩散,确保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大竹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

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2020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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