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竹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大竹县来(返)竹人员分类管理的通告(第18号)

2020-03-23 08:00:00 来源:中国大竹 作者:信息公开办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根据国内外新冠肺炎疫情形势变化及湖北省疫情防控相关信息,结合我县实际,现就来(返)竹人员分类管理通告如下:

    一、凡境外来(返)竹人员(含港、澳、台),严格按照《大竹县新冠肺炎疫情指挥部关于做好来(返)竹人员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第15号)》要求执行,进行14天集中隔离观察。

    二、湖北省中风险地区和高风险地区来(返)竹人员,严格按照《四川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分区分级差异化防控工作指南(第二版)》(川办发〔2020〕20号)要求执行,进行14天集中隔离观察。

    三、湖北省低风险地区来(返)竹人员,持有健康证明或防疫信息码的,经检测体温无异常、无咳嗽等症状的,由辖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严格落实外来(返)竹人员登记、日常体温监测和管理,并告知其主动居家观察,不聚集,做好个人防护,如有发热、咳嗽等症状及时就医并向村、社区报告。

    四、对持有与四川省健康证明(健康码)互认省份的来(返)竹人员,按照《四川省新冠肺炎疫情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认可广东、浙江等10省市健康申报证明(健康码)的通知》要求执行,不采取留观、隔离等措施(体温等症状异常除外)。

    五、达州市外无健康证明(健康码)来(返)竹人员,严格进行14天居家隔离观察。

    六、国内返竹人员需要开具“接收函”的(不包括湖北武汉、境外来(返)竹人员),应在其出发地开具居家隔离14天以上且体温等监测无异常的健康证明或申报全国统一的“防疫信息码”,由接收村(社区)或复工复产企业负责初核把关,辖区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加盖意见办理。

 

大竹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

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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