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竹县人民医院关于全面恢复诊疗服务的公告

2020-03-24 08:00:00 来源:中国大竹 作者:信息公开办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各位患者朋友:

    为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期间的医疗服务管理,维护正常医疗秩序,满足群众就医需求,根据四川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精准施策分区分类有序恢复日常医疗秩序的通知》精神,经研究决定,我院从2020年3月23日起,在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同时,全面恢复正常诊疗服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来院准备事项

    (一)所有就诊患者请务必携带身份证,执行实名制就诊。

    (二)就诊患者及家属来院必须佩戴口罩。

    (三)与他人保持距离在1米以上,避免人员聚集。

    (四)进入医院时请配合医务人员测量体温,进行个人信息登记、流行病学史问询及填写。

    二、就诊须知

    (一)从3月23日起,每日上午8:00-12:00时,下午2:30-5:30时接诊普通患者,发热门诊及急诊科24小时应诊。

    (二)就诊患者实行现场、网上预约挂号,分时段就诊。网上预约就诊优先,就诊患者严格按照预约就诊时间提前30分钟候诊。

    (三)严格遵守医院三级预检分诊制度及流程。

    (四)就诊患者必须佩戴口罩并与医生保持一米以上的距离,严格执行“一医一患一室”,(原则上不需陪伴,特殊病人最多限一人陪同进入诊室)。    

    (五)流行病学史问询时请如实回答,如恶意隐瞒,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六)发热病人来院时务必主动告知,由预检分诊处医务人员引导至发热门诊就诊。

    三、住院及陪护须知

    (一)医院是人员密集场所,为了您和他人的健康,请尽量减少不必要的陪伴,每位住院患者最多允许1名陪伴人员并基本固定。 

    (二)住院陪伴管理坚持“严格准入、一患一陪护、凭证陪护”的原则。

    (三)住院期间请不要参与串门、聚众聊天等聚集性活动,除必要的外出检查治疗,请不要随意离开病房,离开时请随身携带陪伴证。

    (四)为了您的健康,疫情防控期间谢绝无关人员来院探视。提倡通过手机、网络等方式远程探视。

    (五)谢绝有以下情况之一人员作为陪伴人员:

    1.发热和/或呼吸道症状;

    2.发病前14天内有武汉市及周边地区,或其他有病例报告社区的旅行史或居住史,或有境外的旅行史或居住史;

    3.发病前14天内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核酸检测阳性者)有接触史;

    4.发病前14天内曾接触过来自武汉市及周边地区,或来自有病例报告社区的发热或有呼吸道症状的患者;

    5.聚集性发病(2周内在小范围如家庭、办公室、学校班级等场所,出现2例及以上发热和/或呼吸道症状的病例)。

    请来院就诊患者及家属严格遵守以上就诊须知。

    特此公告!

 

大竹县人民医院

2020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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