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通川区罗江镇2020年春运水陆交通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2020-03-10 08:00:00 来源:达州市通川区人民政府 作者:罗江镇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四川省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切实抓好2020年春运水陆运输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根据国家、省、市、区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结合2020年我镇春运水陆运输安全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应急处置预案:

一、抓好预防,落实责任,及时预警

认真做好2020年春运工作,镇政府成立了水陆交通事故应急指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镇长张朝阳同志担任,副组长由镇人大主席郑波、副书记何朝强、徐方圆、副镇长廖贵超、何达安、鲁佰权同志担任,镇党政办公室、派出所、镇交管办、镇安办、镇医院等相关单位(部门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辖区企事业单位各村(社区)有船村(社区)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当遇到事故发生任何单位和个人应主动、及时、准确地采取一切行动进行现场指挥和处置,并立即将事故情况报告镇政府和有关行业部门,以便及时组织现场施救。春运水陆交通事故处置预案下设事故现场抢救小组和事故调查小组。

(一)事故现场抢救小组:

 长:张朝阳

副组长:  波、何达安、鲁佰权

 员:邓大印  周明辉、刘 陈国英徐防菌、 、易礼宣、王鹏洪罗广兵陈思江、各村(社区)书记、主任、应急救援队队员。

工作职责:

1、根据事故现场情况,及时组织现场施救,安排车辆运送伤员,送就近医院抢救。

2、在实施抢救中应实行先重后轻的原则,尽最大努力减少伤亡人数,降低事故损失。

3、及时向镇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事故情况。

(二)事故调查小组:

 长:何达安

副组长:张  博、鲁佰权

 员:陈传林、赵新成、刘 枫、陈国英、陈 军、王鹏洪、

工作职责:

1、会同相关部门按事故调查程序、实事求是、分清责任和性质,对事故原因进行全面调查,作好调查笔录及勘验记录。

2、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镇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上报事故调查结果。

3、按“四不放过”原则,依据有关规定,对事故单位及相关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

二、施救原则

(一)凡发生重特大事故,派出所、船管、安办、城管办、交管办等部门、各村(社区)、有船村组负责人应及时赶赴事故现场。

(二)凡发生重特大事故,各级领导在处置事故时要态度坚决,处置果断,施救措施得力。

(三)凡发生重特大事故,需调用运力,辖区各单位必须无条件服从,以防延误时间导致抢救不及时造成更大损失。

(四)实施抢救中,应先重后轻的原则,尽最大努力减少事故损失。

(五)凡发生重特大事故,相关单位要紧密配合,各司其职,各尽其责。

三、事故报告制度

(一)水陆交通事故发生后,各村(社区)、辖区单位(部门)、有船村组必须按规定及时逐级上报。

(二)事故上报除先电话上报外,并使用书面材料专题上报。

(三事故上报人应对事故发生的单位、地点、车型车号、船舶船号、伤亡情况及事故初步原因,准确详实上报,切忌弄虚作假、误报、错报。

(四)对隐瞒事故、虚报、迟报或故意不报的,将按有关规定追究其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五)保障信息畅通,各村(社区)、辖区单位、船主安全第一责任人在春运期间必须畅通信息,如遇重特大事不到现场将从重处理。

四、事故处理

春运期间对在安全生产管理过程中失职、渎职和不作为的行为,要严肃查处,凡是春运活动期间发生的事故,将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和“倒查与顺查”相结合的要求,依法从严、从重、从快追究事故责任,并取消全年安全目标考核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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