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达州市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办法》和《万源市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实施细则》的规定,经保障家庭申请、社区初审、太平镇复审、民政部门审核、相关部门协查、住保办终审,太平镇人民政府确认需优先调配低收入家庭公租房的对象8户,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5日,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的,请拨打住房保障股电话(0818--8939866)。现将优先分配公共租赁住房(廉租房)的保障对象公示如下: 天马山社区:谢仕元 新华社区:龚吉会 东城社区:朱高秀 梅登菊 古马儿:温兴明 胡永业 贾曰寿 谭典平
万源市住房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3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