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川县红十字会 关于调整卫生(应急)救护培训及费用的公示

2019-12-26 00:00:00 来源:陇川县人民政府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红十字会工作的通知》(云政发【2004】187号)文件精神,经云南省发改委和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卫生救护费培训收费标准的批复》(云发改收费【2006】595号),德宏州红十字会自2006年开始开展卫生救护初级培训,自2010年开始执行每人每期85元的培训收费标准,费用包括:场地租用费、教师课酬费、实际操作、培训教材、教具耗材、组织考试和救护员证书等。
2019年11月,云南省红十字会下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全省红十字应急救护培训“四统一”的通知》(云红办【2019】51号),要求各州市红十字会自2020年1月开始启用新版救护员证书、统一使用国家总会编撰的新版培训教材、统一教学模式和考核标准,原用旧版证书和教材废止。由此带来培训成本上升,我会原执行的每人每期85元的收费标准已不能支撑培训工作。按照德宏州发改委《转发〈云南省物价局关于放开部分专业服务收费标准文件的通知〉的通知》(德发改收费〔2014〕393号)要求,我会根据2016、2017、2018年成本测试,决定从2020年1月1日开始,卫生救护培训收费由每人每期85元上调为每人每期120元。成本核算及省红会文件附后。
同时,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应急救护培训工作的管理,保障培训的效果,达到规范统一的培训目的,切实提高培训质量和水平,严格落实好“收支两条线”的财务管理制度,经过县红十字会班子会议研究决定,自2020年1月1日起,不再采用委托培训的模式,由陇川县红十字会统一实施培训。
公示时间从2019年12月24日起至12月30日止。如有异议,请向陇川县红十字会反映。
办公室电话:0692--7176137
特此公示




陇川县红十字会
 2019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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