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川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人工增雨 防雹作业的通告

2020-01-23 00:00:00 来源:陇川县人民政府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为预防森林火灾、减轻冰雹和干旱灾害影响,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陇川县将在适宜作业的天气下实施人工增雨及防雹作业,现将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一、作业时间
2020年2月1日至7月15日。
二、作业地点
全县区域内。
三、注意事项
在开展人工增雨作业期间,如发现人工增雨火箭弹的哑弹或下落残骸,请保护好现场,严禁移动和私自处理,并立即与人工增雨工作人员联系(联系人:李燕春18087890768,周金荣  18988245647  7174291)或报告当地乡镇人民政府,由专业人员负责收集和处理。
    


  陇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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