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预防森林火灾、减轻冰雹和干旱灾害影响,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陇川县将在适宜作业的天气下实施人工增雨及防雹作业,现将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一、作业时间
2020年2月1日至7月15日。
二、作业地点
全县区域内。
三、注意事项
在开展人工增雨作业期间,如发现人工增雨火箭弹的哑弹或下落残骸,请保护好现场,严禁移动和私自处理,并立即与人工增雨工作人员联系(联系人:李燕春18087890768,周金荣 18988245647 7174291)或报告当地乡镇人民政府,由专业人员负责收集和处理。
陇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