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农村道路交通“两站两员” 建设运行工作的通知

2019-10-30 08:00:00 来源:乐陵市门户网站 作者:乐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

 

根据《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农村道路交通“两站两员”建设工作的通知》(德政办发明电〔2019〕27号)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切实做好全市“平安行·你我他”工作。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落实好“两站两员”建设工作,按照上级文件要求,每个乡镇(街道)要建立交通管理服务站,至少配备2名交通安全管理员;每个村庄(社区)要建立交通管理服务室、宣教室和交通安全劝导站,至少配备1名交通安全协管员。 落实好挂牌、办公场所、桌椅橱柜、办公电脑、上墙制度等硬性要求。

 

二、落实好“两员”工作职责。按照上级要求,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每月开展一次“两员”培训;督导各村庄(社区)开展好每月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每月组织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及时督促交通协管员开展APP系统信息录入工作;组织协调各村庄(社区)开展好市交安委交办的其他事项。各村庄(社区)交通安全协管员主要职责是:定期召开会议研究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积极参加“两员”培训;排查并上报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协助清理集市占道经营、占道打扫晒粮等非法行为;做好交通安全协管员工作记录,并及时更新完善;积极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丰富宣传形式和宣传内容;按照规定完成APP系统信息录入工作;做好市交安委和乡镇(街道)交办的其他事项。相关部门要做好监督考核,确保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三、落实好“两站”建设、办公经费和“两员”补助经费。“两站两员”建设是省政府部署开展的一项重要任务,根据相关要求和其他县(市、区)发放标准,经研究决定,每月为每名乡镇(街道)交通安全管理员发放补助经费300元、为每名村庄(社区)交通安全协管员发放补助经费100元。并建立常态长效预算机制,相关办公经费据实结算。交通安全协管员纳入网格员(警务助理)职责,村庄(社区)之前未配备交通安全协管员的可从网格员(警务助理)中指定专人担任交通安全协管员。市政府将“两员”补助经费纳入市财政预算予以保障,确保落实到位,各乡镇(街道)做好“两员”绩效考核及经费补助发放领取台账等事项。

 

乐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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