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证明事项清理相关工作的通知》(司明电〔2019〕44号)、省司法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证明事项清理相关工作的通知》和德州市司法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证明事项清理相关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市司法局组织市政府各部门对本部门实施的市级设定证明事项进行清理。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 附件: 1.乐陵市取消市级设定证明事项清单 2.乐陵市保留的市级行政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事项清单 乐陵市司法局 2019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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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证明事项清理相关工作的通知》(司明电〔2019〕44号)、省司法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证明事项清理相关工作的通知》和德州市司法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证明事项清理相关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市司法局组织市政府各部门对本部门实施的市级设定证明事项进行清理。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 附件: 1.乐陵市取消市级设定证明事项清单 2.乐陵市保留的市级行政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事项清单 乐陵市司法局 2019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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