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示
根据乐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职工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意见》(乐政办字【2019】19号)、《乐陵市职工长期护理保险实施细则》(乐医保字【2019】6号)规定。经医疗专家团队集体鉴定,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现将符合职工长期护理保险居家护理人员,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自2020年 1月 2日 至2020年 1 月 6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电话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反映。 电话:0534-6227632 6883887 电子邮箱:llsrsjjmybc@dz.shandong.cn
乐陵市医疗保障局 2020年 1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