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照《夏津县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设置标准》,在对县域校外培训学校的办学条件、财务管理、教学内容、教师队伍、安全管理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估的基础上,近日,县教育局对达到设置标准的夏津县央美艺术培训中心、飞天艺术培训学校有限公司等23处校外培训学校(第二批)准予办学,发放办学许可证并报送市教育局备案。其中:艺术类11处,学科类12处,均为营利性。至此,我县获办学许可的校外培训机构达到47处。 (张春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