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津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加强全面管控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通告

2020-02-17 09:54:00 来源:夏津新闻网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全县广大干部群众:

  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切断病毒传播途径,坚决遏制疫情蔓延势头,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加强全面管控有关要求通告如下:

  一、对出入县境实行严控。对县外车辆和人员进入县境依法依规实施疫情排查防控,不漏一人一车,发现有发热、乏力、干咳等呼吸道感染症状的原则上予以劝返或安排到指定医疗点进一步检查。特别对其他省份来夏的车辆和人员,除运送物资的车辆、人员进行测温、消毒、登记后放行以外,其他车辆及人员一律劝返。

  二、对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乡镇(街道、开发区、生态旅游区)工作人员实行严控。

严格落实 《关于加强机关事业单位春节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认真登记本单位工作人员春节外出情况,特别是去过湖北、武汉等疫情较重地区或与确诊、疑似病例接触的,主动报告,采取隔离措施。同时,准确掌握工作人员家属外出及接触人群情况,并采取相应措施。

  三、对广大城乡居民的非必要外出实行严控。疫情防控期间,要实行严格的居家隔离制度,严禁聚会聚餐,严禁聚众打牌、打麻将等。确需外出的,必须佩戴口罩。

  四、外地返乡人员和外来人员应主动向所在村(居)、社区报告、登记,广大城乡居民可积极提报有关线索,凡是发现隐瞒不报者,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法律责任。

  五、对超市、便利店、商场等生活必需品的经营单位实行严控。在保障正常的服务和经营、满足居民日常生活需要的基础上,必须加强内部防控,从业人员必须佩戴口罩,体征异常者不得上班,每天对经营场所进行消毒,对进入经营场所的顾客,须要求其佩戴口罩和测量体温,体温正常方可进入。对到药店购买退烧药品的进行实名登记,包括发烧人的电话、住址、体温等,登记信息由县市场监管局汇总,与县公安局、县卫生健康局进行信息共享。

  六、对城区公交、城乡公交、出租车、汽车站、网约车等实行停运。

  七、对KTV、网吧、影院、健身房、景区、洗浴等休闲娱乐健身场所,宾馆、餐饮、培训场所、宗教场所等人员聚集场所实行临时关闭,一经发现未落实的,一律顶格处罚,造成后果的追究其负责人的法律责任。

公园、体育场等公共场所严禁聚集。

  八、对所有企业复产复工实行严格的报批程序。企业复产复工前,必须向夏津县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指挥部)报批,分别由发改、工信、住建、市场监管等部门严格把关,严格执行报批程序。经批准后,必须落实严格的防控措施,保障员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符合上级规定已经复工的企业,必须到属地政府和主管部门报备,未经报备或报备验收不合格的一律关停。

  九、广大干部群众要以对党、对人民、对社会、对家庭、对自己高度负责的态度,自觉履行防控责任,自觉落实防控措施,自觉减少人员流动,决不能有任何的侥幸心理,决不能有丝毫的松懈念头,决不能有半点的厌战情绪。

  以上要求,请各级各部门单位第一时间通知到每名干部职工、每一位居民群众。广大干部群众要从自身做起,从现在做起,在各级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定信心、众志成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各级党组织、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在疫情防控工作中违法、违纪、违规问题线索举报电话:0534-3218004。

  疫情防控期间哄抬物价、囤积物资、借机涨价等破坏市场秩序、非法谋取暴利线索举报电话:12315。

  疫情防控期间校外培训机构违规培训线索举报电话:0534-8216969。

  疫情防控期间网格化24小时群众服务热线:13225449866。

  县疫情防控指挥部联系电话:0534-7873129 (白班8:30-18:00),0534-7873107(夜班18:00至次日8:30)。

  夏津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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