垫 江 县 水 产 站 关于申报2019年池塘鱼稻(菜、花卉)共生综合种养及养殖尾水处理试验示范建设的通知 垫水产发〔2019〕12号
各水产养殖场(户): 根据《重庆市水产技术推广总站关于下发2020年水产养殖绿色发展模式试验示范项目的通知》(渝水技发〔2019〕47号)文件要求,我站拟计划在2010年开展池塘鱼菜共生综合种养试验示范20亩(包括新建和续建);开展池塘养殖尾水生态湿地治理试验示范1处。为确保试验示范的顺利进行,发挥试验示范的带动作用,现就有关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和要求 1.新建申报对象:垫江县内所有30亩以上养殖规模的水产养殖场(户); 2.续建申报对象:已开展池塘鱼菜(稻)共生的养殖场,其中2017年试验示范的部分不纳入申报。 3.养殖尾水治理申报:养殖规模100亩以上的养殖场(户)。 二、申报的条件 1.自愿承担试验示范风险; 2.养殖水域为专用鱼塘,且养殖年限在3年以上; 3.水产品质量抽检中,无不良生产记录; 4.有很好的示范带动作用。 三、申报程序和时间 1.申报程序:承担示范的养殖场自愿向乡镇人民政府申报,由乡镇统一向县水产站报送,经审核同意后,按照下达的《垫江县水产绿色健康养殖模式试验示范基地建设任务书》组织实施。 2.申报时间:从2019年12月30日至2020年1月10日,逾期不再受理。 四、申报材料 1.养殖水域的有效证明(养殖证或土地流转合同); 2.池塘鱼菜共生综合种养试验示范申报表。 联系人:谭老师,电话:13996868180。
附件:池塘鱼菜共生综合种养及养殖尾水处理试验示范申报表.doc
垫江县水产站 2019年12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