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I130-2019)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 部令第4号)的相关规定,现进行垫江县工业园区南阳大道以北工业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环境影响报告书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一、垫江县工业园区南阳大道以北工业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概述 1、修改背景 由于规划区空间布局与《垫江县城总体规划局部修改(2004-2020)2014年修编》中的空间布局要求不符合,同时考虑垫江县城现状城市拓展及建设需要,以及规划区域自身发展问题,对垫江县工业园区南阳大道以北工业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修改,将规划区内工业用地指标调整至县城组团四期。 2、主要修改内容:对用地性质、布局的调整及道路等市政基础设施规划布局的调整。 3、修改后规划范围:南阳大道以北,牡丹大道以南,垫江高铁站以东,规划面积1.1754km2。 4、修改后规划区总用地面积117.54hm2,总建设用地116.85hm2,其中居住用地55.23hm2,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6.81hm2,商业服务设施用地8.46hm2,住商混合用地8.88hm2,商住混合用地3.69hm2,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23.19hm2,绿地与广场用地8.42hm2,公用设施用地2.17hm2。 二、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 2、主要工作内容: 在现状评价与规划分析的基础上,对土地资源、水资源、能源、水环境、大气环境、生态等资源环境的承载力进行综合分析,并分要素进行环境影响的预测与评价,包括环境空气、水环境、声环境和固体废物等,进而提出规划优化调整建议和环境保护措施,从环境保护角度得出结论。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意见的范围:受规划直接、间接影响的公众,如规划范围及周边的居民住户等,其次为关心规划实施和环境保护的有关专家、单位和个人等。 主要事项:对当地环境质量现状的意见;对规划方案的合理性、规划实施后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等方面的看法;对规划或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改进意见;对本项目的了解程度、对规划支持与否的态度、对本项目环保措施的建议和要求等。 四、公众意见反馈方式 公众可以在有关信息公开后10个工作日内,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规划建设单位反映。 五、规划编制单位和环评单位联系方式 联系人:韦宇 电话:023-74667095 E-mail:348979070@qq.com 2、环境影响评价单位:重庆港力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工 电话:023-68089330 传真:023-68645011 E-mail:27063526@qq.com
重庆垫江工业园区管委会 2020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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