垫江县南阳大道以北部分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2020-03-06 00:00:00 来源: 重庆市垫江县人民政府 作者:作者工业园区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对垫江县南阳大道以北部分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有关事宜进行第二次公示。

一、概况

(一)背景

垫江县南阳大道以北部分地块位于原垫江工业园区县城组团一期规划范围内。由于该规划范围内用地现状为工业用地,过半企业停产停建退园造成土地闲置浪费,为落实环保督查整改要求,适应高铁站前片区新的发展需求,优化和合理配置城市空间资源,强化对城市空间资源的管理,确保规划区范围内的城市建设和管理有序进行,2020年2月重庆垫江工业园区管委会组织编制了《垫江县南阳大道以北部分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对规划范围内用地布局进行了调整,将规划区内建设用地指标调整至县城组团。规划区东以朝阳二路为界,南以南阳大道为界,西以朝阳南路为界,北以朝阳三支路为界,用地范围约117.54hm2。和原规划相比,用地布局方面取消了工业用地,调整为二类居住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住商混合用地等。

受重庆垫江工业园区管委会的委托,承担垫江县南阳大道以北部分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二)概况

①功能定位

垫江县城市站前生态智慧居住家园与公共设施配套区。

②规划范围及规模

东以朝阳二路为界,南以南阳大道为界,西以朝阳南路为界,北以朝阳三支路为界。

规划范围总用地117.54hm2,规划城市建设用地116.90hm2,规划居住人口约4万人,其中居住用地面积不超过57.13hm2。

③规划结构

规划空间布局结构为"一带两片三廊"。

一带:结合三合湖,沿三合大道南段布局公共游憩功能,打造迎春河景观带。

两片:中部三合大道南段将规划区划分成两个居住社区,根据服务半径完善各个社区的教育、医疗、商业服务等配套设施,布局两个社区服务中心。

三廊:规划形成一条东西贯通开敞绿廊,将片区内外绿地、山水景观有机衔接;另外考虑周边功能与城市结构,形成南阳大道公共廊道和站前公共廊道。

④土地利用

规划用地主要包括居住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住商混合用地、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公共设施用地、公园绿地。

A、居住用地

规划区二类居住用地按社区布局,用地面积57.13hm2,占城市建设用地48.87%。

B、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结合服务半径要求,公共服务设施呈点状布局,规划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6.81hm2,为中小学用地,占城市建设用地5.83%。

C、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结合片区中心布置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规划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8.51hm2,占城市建设用地7.28%。

D、住商混合用地

沿南阳大道布局住商混合用地,面积12.57hm2,占城市建设用地10.75%。

E、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

规划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23.61hm2,占城市建设用地20.20%。其中城市道路用地22.71hm2;公共交通场站用地0.40hm2;社会停车场用地0.50hm2。

F、绿地与广场用地

结合自然地貌,规划沿迎春河布置公园绿地,用地面积6.10hm2,占城市建设用地5.22%。其中公园绿地5.95hm2,防护绿地0.15hm2。

G、公共设施用地

公共设施用地2.17hm2,占城市建设用地1.86%。

二、环境影响评价

(一)废气

采用天然气和电能作为生活能源;严格控制餐饮油烟和汽车尾气污染。对各居民区内的化粪池,采用地埋式加盖设计,产生的恶臭气体通过管道引至楼顶排放。

(二)废水

规划区餐饮废水经隔油预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经生化池收集处理后,通过污水管网进入县城组团污水处理厂处理;医疗卫生机构产生的医疗废水经自建的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的预处理标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县城组团污水处理厂。县城组团污水处理厂出水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

(三)地下水

针对可能发生的地下水污染,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从污染物的产生、入渗、扩散、应急响应全方位进行控制。

(四)土壤

规划修改后,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及重庆市“土十条”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严格建设用地环境准入:地块由工业用地转为经营性用地时,土地使用权人应在土地出让前开展土壤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对不满足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要求的土地,规划部门不得核发《建设项目规划条件函》,国土部门不得组织招拍挂出让;对拟收回工业用地并采取划拨方式重新供地的,土地使用权人应在规划选址前开展土壤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对不满足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要求的,规划部门不得核发规划选址意见书;已收回的工业用地,由土地储备单位负责开展调查评估

(五)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由垫江县城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置。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和暂时贮存应严格按照《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医疗废物专用包装袋、容器和警示标志标准》(HJ421-2008)等相关要求执行,处置应该严格按照《重庆市环境保护局重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医疗废物分类处置指南(试行)>的通知》(渝环〔2016〕453号)相关要求执行。餐厨垃圾严格按照《重庆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相关要求采用有盖的专用容器(有盖塑料桶、箱等)单独收集,每日定时交由取得城市生活垃圾经营许可证的单位统一收运、集中处理。餐饮含油废水隔油预处理装置产生的废油脂由具有资质单位统一收集处置。

(五)噪声

加强对营业性文化娱乐场所、商业经营活动中向环境排放噪声的设备、设施(如冷却塔、抽排系统风机、空调外机)的管理;禁止机动车辆任意鸣笛;对运营车辆进行限速;严格控制突发性噪声,保护规划区宁静,要求进入规划区的车辆禁止高音喇叭,设定禁止鸣号区域;加强城市主干道及次干道噪声控制,布置相应的绿化带。

(六)生态环境

在施工建设中,合理布局施工排水管网,防止污水直接进入迎春河等水体;加强基建过程中的环境保护,重点解决水土流失问题。按规划方案加强公园绿地、防护绿地等绿地建设,在绿化过程中应注意保持绿化植物的多样性和适宜性,实行乔灌草相结合,尽可能多种植养护相对容易的本土植物。在规划实施后,应加强建筑设计、景观设计等,并完善区域内的废水、固体废物等污染治理,尽量与城市景观相协调。

三、总体结论

垫江县南阳大道以北部分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符合国家、重庆市、垫江县相关规划及政策,规划产业、规划规模、规划布局合理;区域土地资源、水资源、大气容量、水环境容量可支撑规划区发展需要,在严格落实各项环境影响减缓对策及措施、生态措施、优化调整建议的基础上,可以把规划实施的不利影响降到最低程度,可促进重庆市及垫江县社会、经济以及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征求意见范围:受本规划直接、间接影响的公众,首先包括规划范围内及周边的居民等;其他为关心本规划实施和环境保护的有关专业专家、相关主管部门等。

六、联系方式

规划编制单位:重庆垫江工业园区管委会

联系人:韦先生

电话:023-74667095

E-mail:348979070@qq.com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重庆港力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023-68089330

传真:023-68645011

E-mail:27063526@qq.com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如想进一步了解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内容,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规划编制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索取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和公众意见表。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附件:垫江县南阳大道以北部分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环评

重庆垫江工业园区管委会

2020年3月6日

附件:垫江县南阳大道以北部分地块控制性详细规 划环评.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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