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东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领导小组关于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群体性聚餐活动的公告

2020-01-27 00:00:00 来源:会东县人民政府 作者:会东县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全县各餐饮服务单位、各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全县广大人民群众:

为坚决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规范群体性聚餐行为,切实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突发事件应对法》《食品安全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省州有关文件要求,现决定会东县行政区域内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组织举办各类群体性聚餐活动(含农村自办群体性聚餐活动)。

在疫情防控期间,各地党委政府(街道工委办事处)要严格落实农村聚餐管理责任属地责任,加强宣传引导,细化管控措施,尽最大限度地防范群体性聚餐风险,严防发生疫情。县级各相关部门要将群体性聚餐监管作为落实疫情防控的重大措施抓紧抓实,宣传到位、检查到位,做到全覆盖,无死角。各村(社区)两委每日向所在地党委政府(街道工委办事处)报告落实农村群体性聚餐管控情况。各餐饮服务单位认真落实经营者主体责任,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严禁采购加工制作未经检疫的动物及其制品,每日向所在地市场监管所报告落实疫情防控情况。乡村厨师及专业加工团队不得承办群体性聚餐活动。要坚决防范从疫情严重地方归来人员组织、参与任何形式的聚餐活动;党员干部要带头执行规定,不得参与任何形式的群体性聚餐活动。对发现违规开展群体性聚餐活动或者非法经营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行为的,拨打12315进行投诉举报。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解禁时间另行通告。

会东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联防联控机制领导小组  

2020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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