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东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公告(第5号)

2020-02-04 00:00:00 来源:会东县人民政府 作者:会东县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责任重于泰山。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歼灭战,全县各类市场主体(包括全县农贸市场、公司、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个体工商户)要积极配合各级党委政府及县级各部门的防控工作,落实好市场主体责任,强化日常防控措施,自觉规范经营行为,共同维护全县市场秩序、为打赢疫情阻击战作出积极贡献。

一、落实主体责任。各类市场主体要严格落实上级公告通知要求,细化防控措施、完善防控设施,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强化主体责任,层层签订好防控承诺书。要加强政策宣传引导,在经营场所一律张贴防控宣传资料,利用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防控标语。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日清扫、日消毒、日巡查”等工作要求,做好日常通风、消毒工作,保持良好的经营环境。

二、严控经营行为。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禁止经营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禁止在经营场所内圈养宰杀活禽活畜,禁止采购、使用、销售未经检疫及检疫不合格的畜禽产品,禁止采购、使用、销售来源不明的食品及食品原料;茶楼、酒吧、夜宵店及烧烤摊、健身房,麻将馆、文化娱乐场所、网吧等具有交叉感染风险的经营场所暂时停业,恢复时间另行公告。

三、强化日常管理。农贸市场、大型商场超市、药店诊所等人员集聚场所要做好体温监测并做好记录,发现有发热、咳嗽、感冒等呼吸道感染症状的人员要做好登记并及时报告卫生健康部门。工作人员一律佩戴口罩上岗,各经营场所显眼位置张贴配戴口罩标识,严格监督所有进入经营场所的人员必须佩戴口罩,做好服务对象的解释工作。未按要求进行体温监测记录、落实佩戴口罩上岗要求、允许未配戴口罩进入经营场所的,将对市场主体进行停业整改。

四、严格规范价格。严格规范价格行为,共同维护市场稳定。保障疫情防控期间防疫用品、重要民生商品明码标价、价格不上涨、质量不下降、供应不中断。坚决杜绝囤积居奇、哄抬物价、坐地起价等价格违法行为。

五、保障市场供应。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提高政治站位,坚定信心,积极作为,确保与人民群众息息相关生活必需品的价格稳定、质量安全和市场供应,让人民群众满意放心。积极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在保证疫情防控安全的基础上,广泛开展同城配送、外卖定餐、电子商务等市场服务,保障市场供应。

六、加强社会监督。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中,严禁囤积居奇、哄抬物价、制假售假违法行为,发现违法线索,请拔打0834-8525315、12315举报。

会东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2020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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