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境外入陇返陇人员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2020-03-20 08:00:00 来源:中国药都网上陇西政府网站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为有效防范疫情境外输入,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进一步加强境外入陇返陇人员疫情防控有关工作通告如下:

  一、疫情防控期间,所有境外人员如非必要,暂缓来陇返陇;如必须返回的,应在返回前3天主动通过中国•定西党政网扫描“申报码”,并第一时间将本人基本情况、入境时间、途经口岸、乘坐交通工具、接触人员和到达前14天的健康状况等信息向所在乡镇、村(社区)、单位如实报备。

  二、境外入陇返陇人员在路途中必须做好自我防护,尽量避免与他人接触,自觉服从和接受当地管控措施,降低感染风险。入陇后要积极配合做好检验检疫、隔离观察等防控措施。

  三、境外入陇返陇人员如出现发热、咳嗽、咽痛、胸闷、呼吸困难、乏力、恶心呕吐、腹泻等症状的,要迅速做好个人防护,并与所在乡镇、村(社区)联系,由县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安排专人专车“点对点”接送至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救治筛查。

  四、对刻意隐瞒接触史、旅居史、故意谎报病情和故意隐瞒不报、不落实居家或集中隔离观察措施,引发新冠肺炎病毒传播或造成传播危险的境外入陇返陇人员,一经核实,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五、各接待、商务、用工单位要按照“谁邀请、谁负责”“谁接待、谁负责” “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主动向所在乡镇、村(社区)报告入陇返陇人员信息。如不及时报告,造成不良影响或疫情传播风险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六、乡镇、村(社区)和接待单位、宾馆酒店等必须做好境外入陇返陇人员信息登记和健康登记,第一时间向县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并严格落实“一人一方案”的管控措施,提供必要的保障和协助,解决好生活工作方面的实际困难。对防控责任落实不力、不按规定报告入境人员信息的,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七、陇西火车站和陇西综合客运中心、南门客运站、陇运集团陇西汽车站4个检测点要切实加强体温检测和分类处置工作,及时将入境人员信息报送县防控办,并严格落实留观等待统一接送等相应防控措施。

  八、鼓励广大人民群众对未如实报告、登记的境外入陇返陇人员进行监督,积极举报违反疫情防控措施的境外入陇返陇人员。举报电话:0932-5968052    


陇西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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