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党组示字〔2020〕1号 关于干部任前公示的公告 现将县委研究拟提拔和进一步使用的王文娟等同志的有关情况予以公示,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监督。如发现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有影响任职的问题,可通过电话、短信、网络举报、来信、面谈等方式反映,我们将认真进行受理,并向署名或当面反映问题的干部群众反馈调查核实结果。如不存在影响任职的问题,将按有关规定办理任职手续。 一、公示对象简要情况(按姓氏笔画排序) 王文娟,女,汉族,1984年8月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现任县机关事务中心党组成员、副主任,拟任县委部门所属事业单位正职(试用期一年); 仇晨霞,女,汉族,1986年1月生,中共党员,在职研究生学历,现任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三级警长,拟任县公安局派出所所长(兼,试用期一年); 朱宏刚,男,汉族,1983年5月生,中共党员,在职大学学历,现任县公安局云田派出所所长(副科级),三级警长,拟任县公安局派出所教导员(试用期一年); 伍建兴,男,汉族,1987年8月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 现为县委办保密技术检查中心干部,拟任县委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副职(试用期一年); 刘春林,男,汉族,1984年7月生,中共党员,大专学历,现任县公安局四级警长,拟任县公安局派出所所长(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闫 飞,男,汉族,1987年2月生,中共党员,在职大学学历,现任县公安局四级警长,拟任县公安局内设机构副科级领导职务(试用期一年); 李文选,男,汉族,1970年5月生,中共党员,在职大学学历,现任县人民法院执行庭(局)副庭长(副局长),拟提名为县人民法院基层法庭庭长人选; 李双印,男,汉族,1971年8月生,中共党员,在职大专学历,现任县公安局党委委员、政工监督室主任,四级高级警长,拟转任重要岗位领导职务; 李晓勇,男,汉族,1980年12月生,中共党员,在职大学学历,现任县委组织部二级主任科员,拟任县委部门副职。 李海燕,女,汉族,1981年11月生,中共党员,在职大学学历,现任县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副主任,拟任县人民检察院派驻乡镇检察室主任(兼,试用期一年); 何 强,男,汉族,1987年9月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现任县委政法委四级主任科员,拟任县委部门副职; 张海娟,女,汉族,1974年8月生,中共党员,在职大学学历,现任县公安局三级警长,拟任县公安局内设机构副科级领导职务(试用期一年); 张潇辉,男,汉族,1988年2月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现任县公安局四级警长,拟任县公安局派出所所长(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陈永胜,男,汉族,1972年12月生,中共党员,在职大专学历,现任县公安局三级警长,拟任县公安局内设机构副科级领导职务(试用期一年); 陈建军,男,汉族,1986年11月生,在职大学学历,现任县公安局四级警长,拟任县公安局派出所所长(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陈雄伟,男,汉族,1985年8月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现任县公安局四级警长,拟任县公安局派出所所长(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赵龙宝,男,汉族,1983年2月生,中共党员,大专学历,现任县公安局四级警长,拟任县公安局派出所所长(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赵燕芸,女,汉族,1986年11月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现任县人民检察院四级检察官助理,拟任县人民检察院内设机构副科级领导职务(试用期一年); 党 睿,男,汉族,1988年6月生,中共党员,在职研究生学历,现任县公安局四级警长,拟任县公安局内设机构副科级领导职务(试用期一年); 高继杰,男,汉族,1988年6月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现任县人民法院三级法官,拟提名为县人民法院庭(局)副庭(局)长人选; 郭彦君,男,汉族,1990年1月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现任县公安局四级警长,拟任县公安局派出所所长(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姬晓龙,男,汉族,1984年11月生,中共党员,在职研究生学历,现任县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大队大队长(副科级),警务技术三级主管,拟任县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大队大队长(正科级,试用期一年); 曹 亮,男,汉族,1983年12月生,中共党员,在职大学学历,现任县公安局四级警长,拟任县公安局内设机构副科级领导职务(试用期一年); 常艳芬,女,汉族,1987年12月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现任县委政法委四级主任科员,拟任县委部门副职; 崔小平,男,汉族,1974年3月生,中共党员,在职大学学历,现任县公安局二级警长,拟任县公安局内设机构正职(试用期一年); 董金龙,男,汉族,1985年10月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现任县公安局四级警长,拟任县公安局派出所所长(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蒲自强,男,汉族,1975年7月生,中共党员,在职大学学历,现任县公安局二级警长,拟任县公安局内设机构正职(试用期一年)。 二、公示时间 2020年4月1日至2020年4月8日,共5个工作日(不含法定节假日)。 受理时间为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三、受理反映部门及联系方法 受理部门:中共陇西县委组织部 电 话:0932-12380-04 短 信:14793312380 网 络:www.longxidj.gov.cn(陇西党建网举报平台) 通讯地址:陇西县县门街1号县委组织部 邮政编码:748100 中共陇西县委组织部 2020年3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