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农民专业合作社行政处罚听证送达公告

2020-04-27 08:00:00 来源:中国药都网上陇西政府网站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陇西县裕民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等8户农民专业合作社:

经我局在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系统查询及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间隔两次上门取证、向国家税务总局陇西县税务局进行纳税记录比对,陇西县裕民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等8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名单附后)连续两个年度(2017年、2018年)年报未公示、税务注销登记或者连续两个年度无申报纳税记录处于非正常状态,发现当事人查无下落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两年以上。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七十一条“农民专业合作社连续两年未从事经营活动的,吊销其营业执照。”之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七十一条之规定。我局拟吊销该8户农民专业合作社营业执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四十二条和《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第六条的规定,在本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拟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当事人有陈述、申辩和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因当事人在其法定的住所(经营场所)查无下落,现予以公告送达。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十日内,上述当事人逾期未行使陈述、申辩权和提出听证要求的,视为放弃此权利。我局将依法作出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

 

陇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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