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西县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工作按照《陇西县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工作实施方案》陇政办发(2017)136号精神,对全县215个村的宅基地和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逐村社调查,按照权属材料分批次审核发证。现对已换发成不动产权证书的第二批次4495本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集体土地使用证)进行注销公告,公告期自发布之日起,期限为1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告期内携带身份证及相关证据材料实名向我局反映情况。如无异议,到期后我局将按相关规定注销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集体土地使用证)。 受理地址:陇西县巩昌镇东城路1号自然资源局二楼210室 受理联系人:任民 附:清单
2020年06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