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定西市2020年东西协作消费扶贫若干措施》(福定前指〔2020〕13号)和《陇西县东西协作消费扶贫奖补资金使用方案》(陇商发〔2020〕92号)文件精神,“向福州市销售陇西农特产品总额超过100万元(含100万元)、当年直接带动30户(含30户)以上贫困户且每户收入超过1000元的各类市场经营主体,按销售总额3%的比例给予销售方一次性资金奖补,每家经营主体最高奖补资金不超过30万元;向福建省销售陇西农特产品总额超过10万元(含10万元)、当年直接带动5户(含5户)以上贫困户且每户收入超过500元的各类市场经营主体,按销售总额1%的比例给予销售方一次性资金奖补,每家经营主体最高奖补资金不超过10万元”。经企业报名,县商务局、县财政局、县扶贫办三个部门认定,现将截至目前第二批符合文件要求奖补政策的15家市场经营主体进行奖补,现将奖补资金明细表公示如下: 2020年东西协作消费扶贫奖补项目第二批奖补资金明细表
现面向社会予以公示,若有问题和意见请及时反映。 联系人:刘胤君 联系电话:0932-6636560 公示时间:2020年11月5日至11月11日。
陇西县商务局 2020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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