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格里拉市人民法院配电设施更新公开招标建设项目(二次)招标公告一、项目概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87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香格里拉市人民法院配电设施更新公开招标建设项目(二次)经相关部门批准采购,迪庆迪雅信凡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香格里拉市人民法院委托,对该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竭诚欢迎具有完成该项目能力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招标范围1、招标编号:DYXF20200909 2、招标内容:详见第五章,采购预算¥660000元,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3、项目交付使用时间:合同签订后三十个工作日内,并保证完成合同约定全部产品的安装并能正常使用。 4、项目实施地点:香格里拉市人民法院。 5、质保期:最终验收合格后1年,提供质保期内全免费上门维护、调试、维修以及更换服务。 6、供应商须对采购的内容整体进行报价,不得缺项、漏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专业技术和设备方面具有相应完成本项目的能力。 2、信用查询: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相关要求,供应商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信用查询截止时点: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3、供应商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提供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出售时间及地点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于2020年9月28日至2020年10月10日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迪庆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183.224.249.60:8001/),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电子采购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进行网上报名,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2、投标人网上报名成功后持报名截图,于2020年9月28日至2020年10月10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采购代理机构进行现场报名并购买纸质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两者均成功报名后才能参与投标,否则视为报名无效)。招标文件售价为600元/份;标书售后不退,现场报名,不办理邮购。投标人须按本公告的联系地址,携带下列资料购买招标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留存): (1)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符合本项目经营范围);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报名的则无需提供); (5)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6)网络系统报名截图。 五、采购文件获取 1、投标人请于 2020 年 9 月 28 日至 2020 年 10 月 10 日(北京时间,下同)前进入“迪庆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183.224.249.60:8001/),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电子采购文件,格式为*.ZCZBJ),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所有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未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还须到开标现场递交刻录投标文件的光盘,(格式为:*.ZCTBJ)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光盘),视为撤回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迪庆藏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在迪庆藏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183.224.249.60:8001/)完成注册,审核通过后到迪庆藏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便可获取采购文件。 2、纸质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现场递交的地点为迪庆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厅,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注:电子投标文件应与纸质文件同时递交,且内容一致,不一致时以纸质文件为准。 现场递交地址:迪庆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厅。 3、开标时间:2020年10月20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迪庆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厅,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 六、本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根据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规定执行; (二)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 (三)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四)根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规定执行; 七、公告发布网站《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迪庆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采购人:香格里拉市人民法院 联系人:拉茸批初 联系电话:13988705537 采购代理机构:迪庆迪雅信凡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扎西永宗 李琳 联系电话:18608871107/139887454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