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东营区委东营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营区金融动能转换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 年)>的通知》(东区发〔2019〕4号)文件中“四、主要任务····(二)提升直接融资规模····2. 积极推进规模企业规范化公司制改制····规模企业完成改制后依旧保留原有限责任公司组织形式,经区改制办公室验收合格的,区财政补助5万元;企业按公司挂牌上市要求规范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经区改制办公室验收合格的,对聘请中介机构产生的审计费、评估费、律师费财政按照实际发生额的50%给予补助,单户企业最高补助20万元”的要求,经企业申报,我局审核后初步确定拟补助改制企业名单,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2020年6月9日至6月15日 联系电话:8260908 附件: 2019年度东营区规模企业规范化公司制改制拟补助企业名单6.9.docx 东营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0年6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