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20年东营区卫生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总成绩及对入闱考察体检范围人员进行考察的通知

2020-10-20 08:00:00 来源:东营区人民政府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按照《2020年东营区卫生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规定,现将2020年东营区卫生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总成绩及入闱考察体检范围人员考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总成绩及入闱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

根据《2020年东营区卫生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规定,从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考察体检人员名单(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同一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名单见附件1、附件2。

二、考察提交材料

请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提前落实本人人事档案的管理部门或单位,于2020年10月21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由本人携带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单到东营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东营区庐山路1070号)二楼会议室领取考察调档材料,同时提交以下材料:

1.《2020年东营区卫生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察表》(附件3,正反打印);

2.与招聘岗位相关的学历学位证书、就业报到证(2020届应届毕业生及择业期内毕业生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和(或)执业证书、单位同意应聘介绍信(已解除劳动合同或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须提供解除劳动合同或就业协议证明材料)、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单等原件。

三、有关事项

1.《2020年东营区卫生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察表》填写要求:

(1)考察表第一页内容需打印,第二页需手工填写,正反双面打印。

(2)道德品质、思想政治表现栏:有工作单位的由工作单位填写并加盖单位公章;应届毕业生由学校院系填写并加盖公章;没有工作单位的由档案托管部门填写并加盖公章。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党组出具的考察政审材料。

(3)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意见栏主要填写被考察人的身份证号码,有无违法犯罪记录,有无参与邪教组织等内容,并加盖户口所在派出所的公章。

(4)考察结论栏由东营区卫生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填写。

2.关于人事档案的转递

(1)人事档案的转递应符合人事档案管理规定,严密包封并填写档案转递通知单,通过机要或派专人送达,严禁考生个人自带。

(2)被考察人员的人事档案应通过机要或由档案管理部门派专人于2020年10月28日前转递到东营市东营区卫生健康局人事科教室(东营区华泰国际金融中心A座1914室)。

机要转递地址:东营市东营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宁阳路87号101室)。

联系电话:  0546-8238377

0546-8229379(机要)

附件:

附件1 2020年东营区卫生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总成绩及入闱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不含直接进入面试岗位).xls

附件2 2020年东营区卫生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总成绩及入闱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直接进入面试岗位).xls

附件3  2020年东营区卫生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表.xls


                                                                东营区卫生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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