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增强人民群众的国防观念,提高全民防空防灾意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有关规定,按照市政府统一安排,2019年9月18日,我县试鸣防空防灾警报。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试鸣时间 2019年9月18日上午11:30至11:47。 二、试鸣范围 县城区及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驻地。 三、试鸣信号 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时间3分钟; 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时间3分钟; 灾情警报:鸣15秒,停10秒,鸣5秒,停10秒,反复3遍,时间2分钟; 解除警报:连续鸣响3分钟。 以上四种信号间隔2分钟。 四、有关要求 全县各级各部门单位、各企业要广泛宣传试鸣防空防灾警报的重要意义,积极做好相关配合工作,消除群众疑虑,维护好试鸣期间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确保我县试鸣防空防灾警报工作顺利实施。 特此通告。 广饶县人民政府 2019年9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