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筑业企业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审查意见的公示

2020-05-19 17:40:00 来源:垦利区人民政府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按照《行政许可法》及《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22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4〕159号)、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及相关文件实施细则》的通知(鲁建办字〔2015〕18号)、《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鲁建办字[2015]29号、《关于在房地产企业资质审批中实行公示制度的通知》(鲁建房字〔2011〕1号)、)、《山东省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实施细则》鲁建房字[2017]3号、《山东省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实施细则操作指南》、《东营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市权再放”改革推行行政审批事项下放的通知》(东政字[2019]49号),我局对山东隆泰建筑有限公司的申报资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

本次资质审查意见公示时间为:2020年5月19日至2020年6月1日。如企业对审查意见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提供书面陈述材料,报送我局,逾期不予受理(邮寄的陈述材料以邮戳日期为准)。陈述时不得更换人员、业绩及相关材料,不得更改已填报的相关内容,只可以在原有材料基础上进行陈述说明。陈述材料由企业法人委托专人报送,并附报法人授权委托书。任何有关单位及个人,如对企业资质申报情况及审查情况有异议的,均可向我局反映,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和邮政编码。凡对公示意见不清楚或不理解的,请向我局咨询。

咨询电话: 0546-2883622

通讯地址:东营市垦利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邮政编码:257500

举报电话:0546-2882386

附件: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查意见汇总表

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查意见汇总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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