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5.12”道路交通事故和“8.7”道路交通事故统计核销的公示

2020-12-07 08:00:00 来源:垦利区人民政府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20205121749分许,在垦利区垦孤路山东传输西宋支局-西宋西张009号线杆南侧路口处,一辆重型仓栅式货车与一辆电驱动三轮车发生碰撞。事故造成1人死亡,1人受伤。东营市公安局垦利分局交通管理大队617日出具了道路交通事故证明(第370521120200000219号),该道路交通事故形成原因无法查清。

2020870511分许,在垦利区黄河路取直与同兴路交叉路口处,一辆鲁EA9386号东风牌重型半挂牵引车、鲁EGM88挂号正康宏泰牌重型罐式半挂车与一辆鲁E49119号朗逸牌小型轿车发生发生事故。事故造成1人死亡,1人受伤。东营市公安局垦利分局交通管理大队93日出具了道路交通事故证明(第370521120200004253号),该道路交通事故形成原因无法查清。

以上两起道路交通事故形成原因无法查清。由于该起事故原因不明,不能排除其存在《生产安全事故统计管理办法》第六条中规定的三种情形,现对该事故统计提出核销建议,并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0127—20201214日。

        在公示期间,对公示的该统计核销建议有异议、意见的,可来信、来电反映。

        受理单位:东营市垦利区应急管理局

        联系电话:0546-2560190

8.7事故证明.pdf

5.12事故证明.pdf



相关推荐


解读中国 关注民生 引领休闲
扫码关注中国小康网公众号
ID:chxk365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