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垦利区中小学教师职称中级评审委员会于2021年1月9日召开评审会议,按规定程序对申报人员提交的评审材料,进行了认真的评议、审定。经评审,同意周筑华等89名同志晋升中小学教师中级职称;同意梅春菲等190名同志晋升中小学教师初级职称。 为进一步增强工作透明度,保证评审结果公正合理,根据有关规定,现将评审通过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月11日-1月15日(五个工作日)。请各申报单位对评审通过人员名单在本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及时登录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http://hrss.shandong.gov.cn/rsrc)的“职称申报评审系统”将公示情况及结果按程序上报中评委办事机构。 群众提出异议问题,请以书面方式向我局反映,不受理口头、电话或匿名信形式反映的意见。 受理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30 通讯地址: 东营市垦利区人社服务中心701房间 东营市垦利区育才路263号509房间 邮政编码:257500 联系电话:0546-2521353 0546-2522266 电子邮箱:zjb01@dy.shandong.cn kljyjrsg@dy.shandong.cn 附件一 :垦利区中小学教师系列(专业)中级职称评审通过人员情况公示表.pdf 附件二:垦利区中小学教师系列(专业)初级职称评审通过人员情况公示表.pdf
东营市垦利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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