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龄安康”工程倡议书

2019-11-11 08:00:00 来源:利津县人民政府 作者:利津县信息来源利津县政府门户网站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广大市民:

“银龄安康”工程是一项具有广泛影响的老年人意外伤害惠民工程,2008年由山东省老龄办与中国人寿山东省分公司联合实施,10余年来,全省累计投保老年人数达4867万人次,累计为34万老年人支付了超过6.8亿元的保险理赔金,有效发挥了商业保险在减轻政府压力、补偿家庭经济损失、提供民生保障、提高老年人抗风险能力等方面的作用。2019年,机构改革后的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专门下发通知,继续推进“银龄安康”工程。

家家有老人,人人都会老,尊老敬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现代社会的文明风尚。为提高老年人抵御意外风险能力,按照上级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县卫健局与中国人寿利津县支公司继续深入推进“银龄安康”工程,并联合向社会发出倡议:送老人一份安康,行敬老一件善事。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要带头弘扬孝亲敬老的传统,为父母、长辈送安康、献孝心,同时鼓励有条件的集体为老年人投保,企业家、社会热心人士向老年人献爱心。

敬老不以事小而不为,助老不以事难而不为。人人都敬老,社会更美好。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努力,为老年人打造一片幸福安康的天空。

附:“银龄安康”工程宣传明白纸

利津县卫生健康局            中国人寿利津县支公司

2019年11月11日

“银龄安康”工程宣传明白纸

一、参保简介

(一)参保对象:全县50周岁及以上身体健康的老年人。根据《关于印发《全面推广小额人身保险方案》的通知》(保监发〔2012〕53号)要求,发展小额保险,让保险保障惠及最广大人民群众,连带承保18周岁以上的其他家庭成员。

(二)保险期间:一年。自合同生效之日零时起至合同终止日二十四时止

(三)保障内容:在保险责任有效期内,被保险人由于遭受意外伤害、直接导致被保险人死亡、伤残、医疗费用支出的,包括在公园等公共场所、老年公寓、外出旅游(限国内),乘坐公交车或其他交通工具、户内日常生活中的磕碰、户外被车刮伤、高空坠物砸伤、走路摔伤、电击、溺水等意外事故,均按条款规定负责赔偿。

其中意外伤害医疗费用包括公司指定定点医院的门诊和住院费用。每次保险事故,我公司在扣除被保险人通过当地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公费医疗或其他途径获得补偿或给付的部分,对剩余部分扣除100元免赔额后,按80%的比例给付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累计以保险金额为限。

(四)保险费及保险金额:

保费

意外身故/伤残

搭乘公交车意外身故/伤残

意外医疗费用

意外住院津贴

100元

60000元

80000元

12000元

50元/日

50元

30000元

40000元

6000元

30元/日

责任释义:

1、意外伤害身故、伤残指日常生活中发生意外事故导致老年人身故或身体伤残的,如意外跌倒、摔伤、撞伤等。

2、搭乘公交意外身故、伤残指持有效客票搭乘城市公交车时遭受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或身体伤残,理赔时需提供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事故证明。

责任未尽事宜以保险条款为准。

(五)免赔关注:意外伤害是风险的一种,是指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使身体受到伤害的客观事件。

1.特别约定:对于因意外伤害诱发内在疾病发作导致的身故、身体伤残及支出医疗费用,本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

2.免赔条款详情参见保险条款,重点关注以下几点:

a、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b、被保险人自杀或故意自伤,但被保险人自杀或故意自伤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除外;

c、被保险人猝死,但另有约定的除外;

d、被保险人斗殴、醉酒及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e、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f、被保险人的精神和行为障碍;

g、被保险人的洗牙、牙齿美白、正畸、烤瓷牙、种植牙或镶牙等牙齿保健和修复。

二、参保流程

有意购买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的老人或为其父母购买的子女,可到老人所在单位、社区、村(居)委会或相关老年人组织办理,投保时提供被保险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公司为参保人出具保险凭证。咨询电话:5622078。

三、理赔程序

报案与立案: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或其家人可拨打24小时服务热线(95519)或到中国人寿保险公司柜面进行报案,公司将详细告知理赔所需材料。被保险人或其受益人递交完整材料并填写理赔申请书,公司核对后按规定予以立案处理。

被保险人未在本公司定点医院治疗的,本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注:申请人对本公司请求给付保险金的权利,自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二年不行使而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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